负责管理行政办公室(宣传办)、人事部、总务部。
具体职责:6S管理,行政、综合、档案、宣传、老干、乡村振兴、文印、文明创建、志愿服务、无偿献血、计划生育,职称、人才、薪酬、社保、考勤、人事档案、工伤等工作,总务后勤服务与保障、安全生产(扫黑除恶)、医疗设备管理、安保、固定资产、爱国卫生、环保、垃圾分类、综治维稳、项目建设、禁毒、食堂、物业、食品安全、综合监督、医废、污水处理、车辆管理等工作。
联系支部、科室:第八党支部、第十党支部,行政办公室(宣传办),人事部、总务部、儿科、新生儿科、妇产科、超声、放射、高压氧科、病理、检验。